臺北市立民權國民中學學務處   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 Taipei Municipal Minquan Junior High School
規劃學藝活動,激發學生潛能 啟發多元才能,豐富校園生活 營造友善校園,形塑優良校風 維持潔淨環境,深化健康促進 培養運動習慣,發展優質校隊

2017年10月11日 星期三

學務處答客問

*如果家裡遭遇變故或經濟困難,可以尋求哪些協助?
答:(1)教育儲蓄戶
            網站https://www.edusave.edu.tw/news.aspx
  
 請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經過校內教育儲蓄護管理小組審查後,專用於補助經濟弱勢學生之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餐費或教育相關之生活費用,並不得用於與經濟弱勢學生就學無關之支出。
       (2)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網站http://203.68.32.190/bbs.aspx
   請向學務處生教組申請。

學生或幼兒慰問金核給條件及金額:
(一)因傷病住院七日以上或發生意外死亡者,核給新臺幣一萬元;符合全民健保重大
傷病標準者,核給新臺幣二萬元。但其原因事實係可歸責於學生之故意違法行為,
而該學生年齡在十八歲以上者,不予核給。
(二)遭受父母或監護人虐待、遺棄或強迫從事不正當職業行為,致無法生活於家庭,
並經政府核准有案之社會福利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委託親屬收容者,核給新臺幣
二萬元。
(三)因其父母或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1.失蹤達六個月以上、入獄服刑或非自願離職者,核給新臺幣一萬元。
2.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核給新臺幣二萬元。
3.因特殊災害受傷並住院未滿七日者,核給新臺幣五千元;住院達七日以上者,
核給新臺幣一萬元。
4.死亡者,核給新臺幣二萬元。
(四)因其他家境特殊、清寒或遭逢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經本部專案核准者。
前項學生或幼兒之家庭總收入,依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或不動產價值合計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不予核給。但依前項第二款及第四款
規定申請者,不在此限。
每人每年依第一項各款事由申請,以核給一次為限;同一事件以家庭為單位,
申請以一次為限。
如父母雙方發生第一項第三款各目同一事故者,以累計方式核發。

       (3)財團法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助清寒學生基金會:
          網站 http://203.71.210.5/aid_fund/index.html
  認助對象

就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私立、高中、高職、國中、國小家境清寒學生。
申請標準
全家總收入扣除房租或房貸(最多以二萬元計)除以全家人數,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在5,000元以下者認助生活費,5,000元~8,000元者認助學費,超過8,000元者未便認助。
認助金額
  1. 生活費認助:高中、高職學生生活費每月3,000元;國中、國小學生生活費每月2,000元。
  2. 學費認助:公立高中、高職、國中、國小學生學費每學期5,000。元。私立高中、高職學生學費每學期10,000元。
  3. 急難救助:依個案狀況認助1~2萬元
受理窗口
  1. 學校學務處生教組長或獎助學金承辦單位

    (4)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急難救助(設籍台北市學生)
    http://www.dosw.gov.taipei/ct.asp?xItem=87426958&ctNode=72406&mp=107001
          洽辦單位:
          1.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2.社會局所屬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服務內容:
          1.喪葬救助:最高核發20,000元。
          2.傷病救助:最高核發6,000元,罹患重傷病者,得視其自付醫療費用加計,但情況特殊
             者最高核發20,000元。
          3.生活救助:視戶內人口數酌予核發,最高核發6,000元,但情況特殊者最高核發20,000
             元。
         4.車資救助:得核發單程莒光號以下火車票或國光客運換票證1張。居住或前往台中、花蓮以南者,得加發一餐餐費。
註1.申請傷病救助或生活救助者,以每2個月申請一次為限;申請車資救助者,以每半年申請一次為限。
註2.以上所列事由,每次申請依其事由擇一項核發為限。
註3.車資救助平日受理窗口為距離鐵公路車站較近之萬華、中正、松山及南港等4區公所;假日或週間夜間,則可至臺鐵臺北車站西一門,向鐵路警察局臺北分局臺北分駐所駐警人員申辦。

*聽說106學年度營養午餐已不再供應水果及牛奶,是真的嗎?
答:因為106學年度全國實施營養午餐四章一Q的政策,導致午餐成本提高,為維持午餐的品質及五道菜(雙主菜+三樣菜)的規格,因此自106學年度本校營養午餐不再提供水果及牛奶,不便之處敬請見諒包涵!!


*請提供新生制服廠商及新生繡學號特約廠商聯絡資訊?
答:(1)新生制服廠商聯絡資訊:
             天姿國際有限公司/總經理林伶姿/0937535009/三重中央南路50巷3號1樓
        (2)新生繡學號特約廠商聯絡資訊;(每件20元)
            王老師百貨店/王江春柳/25869191/北市重慶北路三段335巷49號

[備註]8/28(一)-9/1(五)每日11:00-14:00,新生制服廠商會在本校摯善樓三樓校史室駐點販售及處理退換貨問題。


*八、九年級學生該到哪裡去買舊款服裝呢?請問各年級學生繡學號的樣式為何?答: 八、九年級學生制服運動服可至寧夏路5號2樓/2555-3759購買;八、九年級學生除制服運動服穿著舊款樣式之外,書包可以買新式書包;九年級學生繡學號為藍色線,繡七碼(學年度3碼+班級2碼+座號2碼)、八年級學生繡學號為藍色線,繡4碼(學年度1碼+班級1碼+座號2碼)、七年級學生繡學號為紅色線,繡4碼(學年度1碼+班級1碼+座號2碼)。


*為什麼我的孩子到校刷卡,我卻沒有收到簡訊呢?

答:教育局學生出入校園管理系統的簡訊服務,會在學生出入校園後發簡訊通知,但與一般簡訊不同之處在於,出入校園的簡訊發送時家長的手機必須開機,否則系統在學生刷卡兩小時之後,會將簡訊傳送狀態列為發送失敗而不再傳訊。如果家長沒有收到學校到校或離校刷卡簡訊時,請直接至臺北市數位學生證服務整合入口網(http://ecard.tp.edu.tw/ecard),選擇大同區民權國中並以家長身分登入(帳號是貴子弟八碼學號,密碼是身分證字號前七碼/含英文字母大寫)後,就會顯示貴子女的出勤統計,如果要看更久之前的出勤統計,請點選數位學生證服務整合入口網首頁上方的[訊息發送服務]選單的[簡訊發送紀錄]
,查詢特定日期的簡訊發送紀錄。



3 則留言:

  1. 民權國中書包哪裡買?七年級書包拉鍊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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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請問民權國中書包哪裡買?七年級書包背帶斷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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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書包要去哪裡買?把手斷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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